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体看法,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显绩与潜绩的内在逻辑,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重要遵循。
正确认识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
政绩是领导干部从政、干事、作为,进而取得实实在在业绩的直接体现。政绩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
显绩,一般是指在短期内更容易见成效、可量化、被感知的工作成果。例如,修通了便捷出行的道路桥梁,更新了群众居住的社区面貌,整治了破坏环境的污染源头,等等。这些工作关注度高,见效较快,能够有效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的显绩并不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更不是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而是雷厉风行抓落实,反映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可谓是功在当下。
潜绩,一般是指在短期内难以凸显成效、没有那么容易被量化和被感知的工作成果。例如,加大对基础科学的支持力度,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推动治理体系的成熟定型,等等。这些工作见效较慢,也没有那么显眼,却是基础性、全局性乃至战略性的工作,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关乎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潜绩的价值不在于追求短暂热度和一时得失,而在于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彰显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可谓是功在千秋。
显绩与潜绩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体现了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现象和本质的关系。一方面,潜绩是显绩的基础,是显绩延续的根本支撑。没有人接续奋斗,没有人甘于奉献做铺路石,显绩就无从谈起,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另一方面,显绩是潜绩的结果,是潜绩积累的直观表现。没有实实在在的显绩作为阶段呈现和实践检验,没有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潜绩也会难以转化为实际成果。
此外,潜绩也能成为显绩。显绩与潜绩是相对而言的,是政绩在不同阶段、不同维度的表现形态。一些基础性工作看似缺乏明显亮点,实际上却能够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动能,最终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一些领域的工作重心在于思想引领、制度建设、风险防控、安全保障等方面,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就是实实在在的业绩。还有一些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的工作难以看到短期的直接回报,但是一旦遇到历史性机遇、取得突破性成果,就会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深刻把握显绩与潜绩关系的重要意义
显绩与潜绩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对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是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内在要求。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一以贯之体现到党的全部奋斗之中。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显绩侧重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潜绩侧重于维护人民长远利益,两者统一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民。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是分阶段有步骤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重显绩轻潜绩,就会陷入发展的短视化、功利化,无法把长远战略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统一起来。立足当下做实显绩,着眼长远做好潜绩,才能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把这个要求一级一级落实下去,没有正确政绩观是做不到的。”立足新发展阶段,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才能从根本上破除急功近利的误区和粗放扩张的老路,真正把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为高质量发展积蓄持久动能。
在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对于显绩和潜绩的认知偏差和行为偏差。例如,好大喜功、急于出成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使一时的政绩成为长期的包袱;把潜绩作为消极、怠政的借口,搞虚假落实,坐看问题由小拖大、由大拖炸;对前任打下的基础视而不见,在追求政绩上标新立异,搞政策规划“翻烧饼”,等等。这些问题的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不仅会劳民伤财,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会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整治。
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关系的实践路径
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既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更是一个重大实践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决策是不是科学,根本看是不是得到人民群众赞成和支持,是不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谋划工作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当下诉求,关注群众长远期盼,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能好高骛远,不能盲目跟风。要有历史眼光,正确判断形势、科学谋划未来,处理好量和质的关系、短期成效与长期效益的关系,不能留下包袱和隐患,不能“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
弘扬真抓实干作风。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干事业不能坐而论道、光说不练,不能做表面文章、耍花拳绣腿。真抓实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不论是显绩还是潜绩,都是靠脚踏实地、一点一滴干出来的。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仅要有做好工作的热情和干劲,还要有系统思维和科学方法,坚持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防止盲目蛮干、大干快上。对长期任务,要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只要是科学的、切合新的实践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部署和规划,就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不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发挥着“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必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不少工作的成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现,要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注重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感受,合理赋予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考核权重,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千差万别,不能搞考核指标“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做好显绩和潜绩的考核评价。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