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缓发年终奖防跳槽 员工提"年终奖"就来气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公司缓发年终奖防跳槽 员工提"年终奖"就来气

2011年12月29日 14:41   来源:华声在线   刘璋景

  【说法】

  拖发年底绩效工资违法

  “企业要留住员工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用推迟发放年终奖的方法要挟员工,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激起员工的逆反心理,搞不好弄巧成拙,加速了员工的流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以“不在册”或即将跳槽为由拒发年终奖,“是侵权行为。”

  这名负责人表示,对于在过去一年里做过贡献的员工,不论是否离岗或将要跳槽,用人单位都不能回避、拖延、克扣发放绩效工资。“迟发年终奖不能说违法,但如果迟发应在年底发放的绩效工资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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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奖”属合法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46条规定: 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

  提前离职也该拿“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均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未满一年也有“年终奖”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不得以实物折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正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决定了用人单位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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