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堡镇红苹果家园的业主徐先生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去年12月底,他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处缴纳了全年2000元的物业管理费,当时财务人员称发票没有了,只给他开了一张收据。今年10月,又要缴纳新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了,徐先生向物业管理处提出要补开去年的发票,但对方表示,2011年无法开出2010年的发票来,对此徐先生并不认可。
之后,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又回复徐先生,去年的发票已经开好了,但要求徐先生凭去年拿到的收据去换这张发票。徐先生称收据已经丢失,对方则要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领取发票后再写一张收条。
徐先生表示自己可以写这张收条,但认为物业公司向自己索要身份证复印件的做法不合理,自己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开具发票是天经地义的,就算上一年没有开出,应业主的要求,仍有义务补开。“我是交了钱以后要求开发票,又不是没交钱就开发票来套取现金,领一张发票居然还要身份证复印件,我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徐先生说。
记者联系了红苹果家园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刘先生解释道:去年徐先生来缴纳物业管理费时,由于财务人员不在才没有为其开具发票,只开了一张收据,后来过了两天财务人员开出了发票,徐先生却一直没来取。
“今年他要取发票时,我们问他要去年的收据,他说找不到了,那我们也担心他拿了发票回去,以后又凭收据来找我们要发票,所以才要求他写一张收到发票的收条。”刘先生说,因为收条谁都可以写,也不排除写了以后又出现不认账的纠纷,所以他们才要求徐先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刘先生表示,一般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他们都可以直接开具发票,徐先生去年开了一张收据,又把收据弄丢了,所以今年来开发票他们才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今天晚上,我会去找徐先生,他只要写一张收条就可以换取发票,如果实在不愿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我们也不作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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