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银行在官网发布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示。
公告显示,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在正常履约情形下,客户在该行办理个人贷款所需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不超过18%,该成本已包含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全部正常履约情形下的息费项目。
此外,吉林银行在官网公布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内容涵盖贷款利息、征信服务费、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等。

图片来源:吉林银行官网
官网显示,吉林银行于2007年10月由长春市商业银行更名,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组建成立,总部位于吉林长春。此后,吸收合并省内其他地区城市信用社,新设分行。截至2025年末,该行资产总额8518亿元,各项存款6619亿元,各项贷款5495亿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